关于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公示

作者: 时间:2022-12-11 点击数: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1—2022学年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指标

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否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否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否

实有37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否

实有 5 人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否

实有 6 个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否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否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否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否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否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否

召开日期为:2022年6月28日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否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否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否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否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否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否


18▲.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19▲. 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否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13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13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13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13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13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13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13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13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13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13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13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13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13


14.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0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

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动物科技学院学生会

弘雅书院学生会

弘远书院学生会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酒业学院)学生会

动物医药学院学生会

能源与智能工程学院学生会

金融与会计学院学生会

经济与贸易学院学生会

文法学院学生会

物流与电商学院学生会

工商管理学院学生会

信息工程学院(软件学院)学生会

国际教育学院学生会


二、《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生会章程》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生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组织名称: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生会,简称:校学生会。

第二条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本会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在校团委和省学联的具体指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和基本任务

(一)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疏通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正常民主渠道,倾听和反映学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利益。

(二)倡导和组织同学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积极组织有益于同学们成长成才的学习、科研、文体、公益等活动,努力为全校同学服务。

(三)加强与校内各有关单位的联系,争取最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加强与校内其他学生组织的联系,密切与各兄弟院校学生会组织联络,增进友谊,交流经验,加强合作。

(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校风、学风,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五)指导学院(书院)学生会开展各类工作,完善工作制度,促进学院(书院)学生会之间的交流合作;

(六)坚持从严治会,规范学生会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第四条 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五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 凡具有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籍的在校本、专科学生(受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除外),承认本会章程,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推荐候选人承担本会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有权监督和批评本会的工作,有权对本会工作提出质询意见和建议。有权要求罢免本会中不称职的工作人员。

(三)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并依照符合本会章程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四)有权要求本会维护个人合法权益,要求学生会向学校反映意见和提出建议。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提高思想道德素质。

(二)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服从本会各级组织的领导和安排,积极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积极参加文娱活动,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四)尊重教职工,团结同学,维护学校荣誉。

第九条 会员因各种原因离校或不符合本章程第六条规定者,其会员资格自动取消。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十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一条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学生代表由基层民主选举产生。

(一)学生代表大会一般每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学生会主席团提议,并得到学生会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以提前或者推迟举行。学生代表大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参加才能召开。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须经学校党委批准。

(二)在召开学生代表大会之前,应成立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其成员主要由上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院学生会主席组成,负责筹备学生代表大会的各项工作。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由学代会筹委会决定,不低于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人数的1%,并经班级、院学生会组织民主选举产生。

(三)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1.审议和批准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2.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3.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并监督其实施;

4.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

5.讨论、决定有关本会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学生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外代表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生会。

第四章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生会

第十三条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生会是学生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学生代表大会相关决议,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学生会主席团的产生

(一)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学院(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

(二)主席团侯选人经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采用无记名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

(三)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任期一年。若其任期在大会闭会期间结束,则根据学校学生会和各学院(书院)学生会的换届情况进行换届改选;

(四)主席团扩大会议由学校学生会主席团、各学院(书院)学生会当前执行主席(或负责相关工作主席团成员)和校级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参加;

(五)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若主席团成员不适合继续担任工作的,由主席团提议、秘书长召开主席团扩大会议表决通过报上级领导批准,可以执行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的退出程序;

(六)主席团成员退出后,由学生代表大会秘书长召集主席团扩大会议讨论接任人选,并交由主席团扩大会议表决通过,增补新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第十五条 学生会主席团的组织形式

(一)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5名,不设主席、副主席,可根据工作分工设置执行主席,主持日常工作和专项工作;

(二)学生会主席团负责指导和协调各学院(书院)学生会工作。主席团成员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日常学生会工作安排。

(三)学生会主席团会议采用合议制,各项决议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产生。

第十六条 学生会主席团负责指导和协调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及各学院学生会工作。主席团成员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日常学生会工作安排。

第十七条 学生会实行主席团集体负责制

第十八条 学生会主席团的主要权力和职责:

(一)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和学校团委以及省学联的指导下,安排布置学生会各项工作,增强学生会组织桥纽带作用

(二)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三)以每周例行工作会议的形式,指导、帮助、协调下设各职能部门开展日常工作;

(四)通过制定学生会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学生会活动的开展,并对各职部门的业务工作进行监督考评;

(五)培养、选拔、考核、监督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的主要工作人员;

(六)通过学生会主席团扩大会密切联系各学院(书院)学生会和校级学生组织,听取汇报,指导、帮助和监督其工作顺利开展;

(七)协助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大会的筹备工作,负责起草工作报告;

(八)决定学生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生会秘书处是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协助学生会主席团工作。

第二十条 学生会秘书处由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秘书长一般由学校团委专职团干担任,代表学校团委负责指导、协调学生会全面工作。

第二十一条 学生会秘书处的职能:

(一)执行学生会主席团的决议和决定;

(二)协助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三)代表学校团委指导和监督学生会的工作,列席学生会主席团工作会议;

(四)对学生会不称职的工作人员有罢免建议权;

(五)组织筹备下一届学生代表大会。

第五章 基层学院(书院)学生会

第二十二条 基层学院(书院)学生会组织,在学院(书院)党组织领导下,在学院(书院)团委和学校学生会组织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十三条 学院(书院)学生会组织的产生办法原则上与学校学生会组织产生办法相对应。

第二十四条 学院(书院)学生会须定期召开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一般每年举行一次,审查和决定学院(书院)学生会工作、选举学院(书院)学生会主席团、修改学院(书院)学生会章程等。

第二十五条 学院(书院)学生会应参照本章程的原则自行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规范职责权限及工作程序。

第二十六条 学院(书院)学生会的职责包括:

(一)执行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及学院(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相关决议;

(二)承认本章程,并在学院(书院)党组织领导下,在学院(书院)团组织和学校学生会组织的指导下,制定自身的工作规范,开展各项学生活动,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评议;

(三)完成学院(书院)党组织、学校团委和学院(书院)团组织安排的任务,落实学校学生会有关工作要求;

(四)全心全意为本学院(书院)同学服务,做好老师和学生之间的桥梁纽带,增进信任,营良好的学风和学术文化氛围;

(五)加强与学校学生会及其他学院(书院)学生会的交流、合作促进同学之间的理解和友谊;

(六)各学院(书院)学生会主席团每年要定期向学校学生会主席团进行述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生代表大会。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机构名称

人数

主要职责

1

主席团

5

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讨论决策工作方向和重大问题;定期召开校级学生组织和各院学生会主席团工作会议;及时传达学校党委、校团委工作安排部署,协调、督促各级学生会组织工作。

2

办公室

8

负责协助主席团开展学生会日常工作,为学生会各项工作开展提供支持和保障。负责学生会活动资金管理、工作策划;负责学生会内部协调、管理;组织各类重要会议会务保障;对外加强与兄弟院校学生会组织联系,做好校企联络;负责组织学生会值班和各项活动的志愿者招募调配;组织开展校院学生会干部年度述职评议工作。

3

宣传部

8

负责学生会微信平台、微博、抖音、B站、QQ空间等新媒体平台运营,传播校园正能量;负责校园线下各类宣传活动的管理工作;负责校院两级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建设,弘扬网络正能量;广泛征集同学稿件,树立积极向上校园文化导向。

4

权益部

3

坚持“全心权益”服务同学宗旨,致力于维护同学权益。通过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实现学生与学校的及时沟通和相互理解。开展法制宣传、健康教育等活动,增强同学权益意识;主动开展校园大学生学习和生活权益调查,了解同学需求,切实维护同学权益。

5

学习部

5

积极倡导良好学风,促进同学学业发展。负责校园“文明课堂”建设检查;开展学习经验交流会、辩论赛、英语演讲和学术讲座等活动,提升同学综合素质和学术能力;组织学生会政治理论学习活动,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

6

自律部

6

发挥大学生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作用,开展课堂考勤、文明劝导、安全巡查等工作,致力于维护校园的和谐稳定;负责学生干部作风监督,受理同学对学生干部的投诉及反馈;

7

文体部

2

协助承办校级文艺及体育类活动,为广大同学提供彰显自我个性、展现自我风采的舞台,丰富同学们的校园文化生活。关爱女生维护女生权益;开展各类群众性文体活动,倡导乐观、积极、向上生活理念。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1

程鑫

预备党员

国际教育学院

2020

1/60

2

张咏怡

预备党员

动物医药学院

2020

17/57

3

张明坤

预备党员

能源与智能工程学院

2020

3/55

4

袁华培

共青团员

工商管理学院

2020

10/60

5

黄浩轩

共青团员

动物科技学院

2020

16/52

6

吴相晓

共青团员

弘雅书院

2020

12/60

7

李秋延

共青团员

弘远书院

2021

1/54

8

魏滢滢

共青团员

弘远书院

2020

4/68

9

杨可文

共青团员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2020

8/57

10

魏晨晓

预备党员

动物医药学院

2020

4/60

11

苑亚茹

预备党员

动物医药学院

2020

4/62

12

王艺静

共青团员

动物医药学院

2020

3/62

13

罗明阳

共青团员

国际教育学院

2021

7/49

14

夏鲁豫

共青团员

国际教育学院

2021

9/58

15

刘国平

共青团员

国际教育学院

2021

4/49

16

程方圆

共青团员

国际教育学院

2021

2/45

17

曹海菲

共青团员

国际教育学院

2021

6/49

18

何昱瑾

共青团员

国际教育学院

2021

13/68

19

赵依娜

共青团员

国际教育学院

2021

14/67

20

王璐佳

共青团员

国际教育学院

2021

4/57

21

陈雪岩

共青团员

国际教育学院

2021

2/47

22

田家豪

共青团员

国际教育学院

2021

12/49

23

李景骏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软件学院)

2021

8/50

24

王俊昊

共青团员

金融与会计学院

2021

6/73

25

孟鑫

共青团员

文法学院

2021

1/69

26

樊佳琪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软件学院)

2021

11/48

27

赵红琳

共青团员

能源与智能工程学院

2021

15/51

28

陈宇悦

共青团员

能源与智能工程学院

2021

2/57

29

牛满婷

共青团员

能源与智能工程学院

2020

9/48

30

张景芳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软件学院)

2021

3/49

31

段政启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软件学院)

2021

11/48

32

李静

共青团员

动物医药学院

2021

3/60

33

朱绍培

共青团员

弘雅书院

2021

15/60

34

贾珂盈

共青团员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酒业学院)

2021

3/60

35

李宇茹

共青团员

弘雅书院

2021

7/60

36

刘嘉欣

共青团员

弘远书院

2021

60/260

37

梅东丽

共青团员

弘远书院

2021

15/260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生会是校党委领导下的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和全国学联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深化改革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候选人条件

第三条  候选人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当为中共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二)具有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籍的全日制中国籍本科生;

(三)学有余力、 学业优良 ,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内且无不及格情况;

(四)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原则上应为校院两级学生会、班团组织等各领域优秀学生中的典型和骨干,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经验丰富,群众基础良好;

(五)任职期间无交流出访、全职实习或其他无法将精力放在学生会工作上的情况;

(六)无违法违纪处罚记录或其他无法体现学生会主席团先锋榜样作用的行为。

第三章 选拔程序

第四条  选拔流程

(一)报名推荐。有意愿参选的同学可依据相关规定程序进行自荐报名,校院两级团组织、学生会组织可以就群众基础良好、工作表现优秀的同学进行推荐;

(二)资格审查。自荐报名或院系推荐的同学需要经过学院(书院)团组织的资格审查,经学院(书院)党组织同意后给出推荐意见;并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进入遴选程序;

(三)面试遴选。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组织师生代表、校院两级学生会主席团代表组成遴选工作评审组,对自荐和院系推荐的人选进行面试遴选、择优推荐,并且将面试初步结果进行公示;

(四)党委审批。经面试遴选的候选人将相关材料报请学校党委确定。经党委审核批准的候选人正式成为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主席团候选人须在确定候选资格后参与校学生会的相应工作;

(五)选举产生。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最终经学生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执行主席将在主席团(扩大)会议上通过相应的民主程序产生。

第四章 附则

第五条  选拔过程接全校师生监督,如存在异议,可进行情况反映。

第六条  本制度自全体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生会所有。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生会章程》有关选举的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河南牧业经济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四、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五、常任代表委员会候选人由学院学生代表团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六、选举须在参加选举代表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时,方可进行选举。因病因事缺席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投票。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参会代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票数多余参会代表数,选举无效。候选人得到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代表的半数为当选。如果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最后几名候选人得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为当选。

六、本次选举通过网络形式举行,代表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选中其姓名,不同意或放弃的不选。如另选他人时,请在选项最下方的空格内直接填写其姓名。

七、选举设总监票人、总计票人各1人;监票人、计票人各1人,总监票人、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经大会通过。总计票人、计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选举进行监督。

八、本办法经大会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含召开时间、地点、代表数量、主要议程、宣传报道链接、现场照片等)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第三次学代会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2年6月28日

地点:线下:龙子湖校区合100报告厅

线上:腾讯会议

代表数量:203

主要议程:

一、宣布大会开幕

二、奏唱国歌

三、介绍领导和嘉宾

四、听取河南牧业经济学院上一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大会提案工作报告

六、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七、宣读总计票人、计票人名单

通过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

八、介绍大会常任代表会议代表候选人

九、选举大会常任代表会议代表

十、宣布选举结果

十一、选举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

十二、宣布选举结果

十三、领导闭幕致辞

宣传报道链接

现场照片





八、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产生办法

各基层团委按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河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的规定,在本单位党委指导下,认真组织召开学生代表会议,做好我校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及常任代表会议代表候选人的酝酿、推荐和选举工作。

各选举单位要把代表推荐和选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重点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代表候选人人选的推荐工作顺利进行。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广泛发扬民主,严格履行民主程序,确保通过本单位学生代表会议选出的正式代表人选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广泛代表性。

(一)代表资格

1.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全日制在校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二)代表名额

本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代表203人,占全日制目前在校学生比例的1%。

(三)代表产生

1.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院学生会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各学院代表名额见附件(附件1)。

2.代表的构成主要考虑代表的广泛性,要求覆盖各个年级,校、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

(四)代表团构成

以学院(书院)为单位组成各学代会代表团。各代表团召开第一次代表团会议,民主推选出代表团团长1人,人数较多的代表团可酌情推选副团长1人,负责本团工作。

(五)情况上报

各学院按照民主推荐、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代表候选人(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成为正式学生代表),于6月19日前完成学代会代表推选工作,填写《河南牧业经济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花名册》电子版(附件2),并发送至邮箱hnmjxytw@163.com。

附件:1.河南牧业经济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河南牧业经济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花名册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2022年6月11日  


附件1: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序号

学院

代表数

备注

1

动物科技学院

11


2

动物医药学院

20


3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酒业学院)

17


4

工商管理学院

14


5

金融与会计学院

16


6

经济与贸易学院

10


7

物流与电商学院

8


8

能源与智能工程学院

10


9

信息工程学院(软件学院)

23


10

文法学院

9


11

国际教育学院

25


12

弘雅书院

12


13

弘远书院

16


14

校级组织

12



合计

203





附件2: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人选汇总表

学院(书院):  代表团团长:

代表总人数 人,男 人,女 人,汉族 人,少数民族 人,党员(含预备党员) 人,团员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

面貌

出生

年月

专业班级

职务

联系电话

备注

**

汉族

中共党员

200206

20物电03

138********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团的十八大、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学生会改革,支持和引导学生会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工作组。

第三条  每学期末召开述职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各工作部门负责人进行述职。

第四条  述职评议内容分为日常考评和集中考评,其中日常考评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评价,集中考评包括提交总结材料和现场述职汇报两个部分。

第五条  述职评议时间一般在每学期的最后一个月。


第二章  日常考评

第六条  日常考评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评价,总分100分,占述职评议结果的50%。

第七条  思想政治方面(20分):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10分)

(二)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10分)

第八条  道德品行方面(20分):

(一)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10分)

(二)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10分)

第九条 学习情况方面(20分):

(一)带头勤奋学习,学好专业知识,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15分)

(二)积极参加各项赛事特别是大学生高水平比赛,为学校赢得荣誉。(5分)

第十条  工作成效方面(20分):

(一)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院,帮助有效解决。(10分)

(二)在工作中广泛动员广大同学的力量来做学生会的工作,善于开展符合学院特点、适合同学要求的活动,活动开展成效显著。(10分)

第十一条  纪律作风方面(20分):

(一)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认真执行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10分)

(二)严格遵守《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践行学生会宗旨,加强自我教育管理,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防止机关化、行政化、娱乐化。(10分)


第三章  集中考评

第十二条  集中考评包括提交总结材料和现场述职汇报两个部分,总分100分,占述职评议结果的50%。

(一)总结材料。内容全面规范,材料支撑有力,能够综合展示个人任职期间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学习成绩、工作成效、遵守纪律等方面的表现情况。(50分)

(二)述职汇报。紧扣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这一宗旨,紧抓进一步深化学生会改革这条主线,汇报内容全面准确,重点突出,过程流畅清晰,并接受评议会的质询提问。(50分)


第四章  评议结果

第十三条  述职评议结果总分超过90分(含90分)为优秀;80分—89分为良好;70分—7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十四条  评议结果为良好以上的,在其他条件均符合的情况下,优先推荐参评学院以上荣誉。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各学院(书院)学生会可在本学院(书院)党委领导和院团委指导下,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学院(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并报校学生会备案。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共青团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王森


学生会组织

秘书长

王密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河南省学联秘书处邮箱hnxlmsc@126.com反映。



共青团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