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持续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着力扩大基层团的有效覆盖,有效解决学校学生团员毕业后“失联”的问题,为顺利做好我校2024届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线下+线上”同步转接工作,现将2024届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接对象
毕业当月按身份证日期计算年龄未满28周岁的共青团员(包括保留团籍的毕业生党员)。
二、线下团关系转出
(一)团籍注册情况完整。如果学生团员证在校期间注册不完整的,须在各学院补充注册。
(二)团组织关系转出。各学院可为需要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毕业生团员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介绍信时,团员本人须提供团员证原件与“智慧团建”系统转接界面截图。各学院须严格按照《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样式及填写注意事项》(附件1)填写并留档。团员档案存放于毕业生学籍档案,随学籍档案一并转递。
三、“智慧团建”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一)智慧团建团组织关系转接流程
1.标记毕业班团支部毕业时间。学院“智慧团建”管理账户确认并标记团支部团员毕业时间。
2.标记延迟毕业团员。学院“智慧团建”管理账户确认毕业学生团员身份和毕业时间。如果有延迟毕业团员的情况,需要单独进行标记。
3.团员个人发起转出申请。毕业生团员根据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明确个人团组织关系去向,登陆个人智慧团建账户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
4.转出组织和转入组织审批。毕业生团员原团支部或学院团委管理员审批同意转出后,传递到转入组织进行审批。转入团组织审批同意后,将毕业学生团员分配到某个团支部中(若转入团组织为团支部,无需再进行分配),完成转接。
(三)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
1.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原就读学校团组织、毕业后工作单位团组织或团员本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不具备建团条件的,可转至团员经常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2.升学:由团员个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新入学团组织(可转入升学所在学校团委或升学所在学校具体某个学院团委),或者在录取通知书收到之前,其团组织关系可暂时保留在学校团组织。
3.参军入伍:原就读学校团组织或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省级团委审核通过后,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集中管理。进入涉密单位工作的参照办理。
4.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①组织关系优先转至经常居住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也可转至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②原就读学校可保留团员组织关系6个月,编入“流动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符合条件的及时转出。
5.出国(境)学习生活:毕业学生团员离校出国(境)前,需提交保留团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在境外学习生活的地点、时间期限、国内常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由学校团委审批后,统一登记造册备案,并编入“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
6.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由所属学院团委创建延迟毕业团组织进行集中管理。
四、转接工作时间安排
(一)5月30日前,完成全校毕业生团支部毕业时间标记工作。
(二)5月10日起,持续推进全校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校团委将定期公布各学院转出情况。6月20日前除不能按时毕业的学生,流入社会的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转出发起率100%。
(三)5月10日起,各级团组织按时开展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审批,毕业班团组织中的团员已全部完成转出的,学院团委应及时在系统中将该团组织删除。
(四)6月20日前,按照学校毕业生资格审查结果,完成延迟毕业生团员标记工作。
(五)6月30日前,确保流入社会的毕业学生团员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六)9月起,推进2024年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七)9月30日前,各地方团组织基本完成团组织关系接收工作。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录取学校团组织应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建立相应团组织,并发起新入学的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申请。
(八)10月30日前,要基本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请各学院团委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召开专题会议,向各毕业班团支部部署有关工作。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是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学院团委书记是这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学习有关业务,专门进行工作部署,安排专人具体推进“智慧团建”线上转出工作,并协助毕业班辅导员,指导团支部认真做好线下转接和团籍档案入档工作。
(三)抓好落实。各级团组织关系转接操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生离校前确保非升学的毕业生团员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升学衔接率”“学社衔接率”将纳入共青团工作年度考核。请于6月25日前将《2024届毕业生特殊情况汇总表》(附件4)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80845@hnuahe.edu.cn。
共青团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委员会
2024年5月8日
附件1-4.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