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部门通告
2024-04-11 10:47:57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指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团,优化团员队伍规模结构,提高发展团员工作质量,根据团省委《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发展团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聚焦为党育人根本任务,坚持质量为先,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重点做好一、二年级发展团员工作,应保证每个班级都有发展团员计划。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落实推优入团、积分入团、评议入团制度,把年满14周岁、思政课考评优良、8学时团课学习合格、年度20小时志愿服务时长等作为入团必备条件。
二、基本条件
1.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我校在校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2.学习态度端正,思政课考评优良;
3.遵守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情况;
4.已注册为青年志愿者,积极参与校内外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年度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5.积极参加理论学习、社会实践和各类文体活动,年度二课学时不少于30个学时。
二、发展程序
入团前教育→申请入团→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入团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确定团的发展对象→团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上级团组织审查批准→办理团员证→入团仪式(“青年之声”微信公众号)
三、材料要求
1.入团积极分子培养备案表(第一批次4月25日前报校团委);
2.团员发展工作备案表(第一批次7月10日前报校团委);
3.入团积极分子先进性评价表(装入档案);
4.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装入档案);
5.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装入档案)。
四、工作要求
1.强化资格审查。各学院团委在确定团员发展对象前,必须通过“智慧团建”新团员录入的方式核实其是否已入团,如因审查不严出现重复发展的,该发展计划收回,视情况扣减下一年度团员指标。
2.规范发展工作。各学院团委应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要求,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工作。学院可按春秋季学期分两批次开展新团员发展工作,入团积极分子数量须参照发展团员计划的1:2确定。
3.按时上报材料。各学院团委4月25日前将本年度第一批次《入团积极分子培养备案表》报送至校团委,领取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7月10日前将《团员发展工作备案表》报送至校团委。纸质版加盖学院团委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0845@hnuahe.edu.cn。
附件:
1.入团积极分子培养备案表
2.团员发展工作备案表
3.入团积极分子先进性评价表
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
5.2024年团员发展计划
附件1-2:入团积极分子培养备案表和2024年团员发展工作备案表.xlsx
3.入团评价参考细则(普通高校).pdf
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pdf
附件5:2024年团员发展计划.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