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2-28 点击数: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现就基层团组织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穿始终,引导团员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必然要求全面从严管团治团的政治逻辑和工作逻辑,熟悉掌握团员义务和行为规则,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努力做到“五个模范、五个带头”。

二、时间安排

2025年3月19日前

三、参与范围

全体共青团员(含2024年新发展团员)

四、主要内容

团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结合团员先进性评价和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同步开展。

1.组织生活会。原则上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按照开展会前学习、查找差距不足、召开组织生活会、评价与结果运用四个主要环节,规范组织生活会流程,全面落实组织生活会各项工作。要重点做好《团纪处分条例》学习,加强政策解读与警示教育。

参照《组织生活会资源包》(附件1)开展。

2.团员先进性评价。围绕“有信仰、讲政治、重品行、争先锋、守纪律”五个方面,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先进性评价结果作为确定团员年度教育评议等次的主要依据。

参照《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和《新时代共青团激励机制指导大纲》(附件2、附件3)开展。

3.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坚持民主集中制,采取个人自评、团员互评与组织评定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同步开展年度团籍注册。团支部委员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结合团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上级团委批准,并向本人反馈。评议结果作为年度团籍注册,推荐优秀共青团员和团干部、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30%以内。

五、工作要求

1.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实到人数应不少于团支部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团员因故不能到会的团支部可采取网络会议形式开展,具备条件的会场应规范悬挂团旗。

2.创新形式。组织生活会可与主题团日等结合开展。鼓励有条件的团组织依托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阵地场所开展,增强现场感、仪式感、庄重感。

3.做好记录。组织生活会召开完毕后,需做好相关材料归档。各基层团支部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和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开展情况请分别于3月19日前在“智慧团建”系统录入完毕。

附件1: 组织生活会资源包

附件2:《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

附件3:《新时代共青团激励机制指导大纲(试行)》

                                               共青团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委员会

                                                                 2025年2月28日

 组织生活会资源包.zip             

 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pdf 

 新时代共青团激励机制指导大纲(试行).pdf

共青团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