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指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团,优化团员队伍规模结构,提高发展团员工作质量,根据团省委《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5年发展团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展对象
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向所在团支部委员会提出过入团申请,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
二、发展条件
1.突出政治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结合“五育并举”制定入团细化标准,防止“唯成绩”、“唯票数”。
2.抓实培养考察。落实团前教育不少于8学时、培养考察期不少于3个月、年度志愿时长服务达20小时、思政课学习成绩考评优良等要求,禁止突击发展,禁止任何个人指定发展对象。注意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团)员和群众意见,明确将不信仰宗教作为重要考察内容。
3.严格组织公示。按规定落实发展对象预审和公示制度,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加强仪式教育。根据入团仪式仪程规范,组织新团员参加入团仪式,确保仪式政治性、严肃性。
三、发展程序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要求,结合“团员先进性评价细则”,严格落实团员发展工程流程的“五个阶段十五个步骤”。
三、工作要求
1.强化资格审查。各学院团委在确定团员发展对象前,必须通过“智慧团建”新团员录入的方式核实其是否已入团,如因审查不严出现重复发展的,该发展计划收回,视情况扣减下一年度团员指标。
2.规范发展工作。各学院团委应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要求,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工作。学院可按春秋季学期分批次开展新团员发展工作,入团积极分子数量须参照发展团员计划的1:1.5确定。
3.按时上报材料。各学院团委3月25日前将本年度第一批次《入团积极分子培养备案表》报送至校团委,领取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6月25日前将《团员发展工作备案表》报送至校团委。纸质版加盖学院团委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0845@hnuahe.edu.cn。
附件:团员发展工作资料包
共青团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委员会
2025年3月4日
团员发展工作资料包.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