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团委: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团组织建设,提升团员发展质量,激发学校青年的政治热情,及时吸收政治思想先进、学习努力刻苦、积极要求上进的青年学生加入共青团组织。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发展新团员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展计划
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把政治标准作为发展团员的首要标准,严格规范团员发展程序,提高发展团员质量,着力加强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请各学院(书院)团委按照《2023年上半年团员发展名额分配表》(附件4)做好2023年团员发展工作。
二、基本条件
1.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我校在校青年;
2.思想进步,政治坚定,承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
3.已经向团组织递交了入团申请书;
4.学习成绩良好,最近一学期考试无补考和挂科;
5.思政课考评优良(成绩为“良好”或80分以上);
6.遵守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情况;
7.已注册为青年志愿者,积极参与校内外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年度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8.已激活“到梦空间”第二课堂账号,积极参加理论学习、社会实践和各类文体活动,学年二课学时记录不少于30个学时;
9.积极完成“青年大学习”,22年10月至23年3月完成率100%。
三、发展程序
(一)确定入团积极分子(4月24日前)
1.入团申请人向所在团支部递交正式书面申请;
2.团支部派人同入团申请人谈话;
3.团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入团积极分子拟推荐人选,通过支部大会确定推荐人选,并上报学院(书院)团委;
4.学院(书院)团委组织考察,根据团员发展名额按照1:2的比例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并组织填写《入团积极分子考察表》,将《入团积极分子推荐人选汇总表》报校团委备案(入团积极分子有效期1年)。
(二)入团积极分子培养(4月至5月)
1.各团支部应当指定1至2名优秀团员作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2.入团积极分子需参加不少于8学时的团课学习;
3.各级团组织应组织入团积极分子积极参加团的有关活动;
4.校团委组织入团积极分子参加团校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结业证。
(三)确定团员发展对象(5月20日前)
1.先进性评价:各学院、书院团委按照《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要求,对入团积极分子开展先进性评价,如实填写《入团积极分子先进性评价表》;
2.综合考察:各学院(书院)团委应广泛征求团支部委员会、普通团员和辅导员老师意见,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察,重点考察入团积极分子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入团动机、工作和日常表现等;
3.人选公示:各学院(书院)团委根据团员发展计划确定入团发展对象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并上报校团委。
(四)团委审议批准(5月底前)
1.团委审议:校团委对各学院推荐的入团发展对象进行审议,经审议批准入团的同学,从团支部团员大会批准之日起取得团籍并计算团龄。
2.完善档案:各学院(书院)团委组织新团员填写《入团志愿书》、完善团员档案各项材料,并在智慧团建系统录入新团员信息。
四、注意事项
1.强化资格审查。各学院、书院在确定团员发展对象前,必须通过“智慧团建”新团员录入的方式核实其是否已入团,如因审查不严出现重复发展的,该发展计划收回,并扣减下半年团员发展计划。
2.严格发展程序。各学院(书院)团委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团员先进性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在团员标准要求上严起来,突出政治标准和道德素养。特别是规范开展先进性评价,确保发展质量。
3.按时完成。4月24日前各学院(书院)团委完成入团积极分子推荐工作,上报《2023年入团积极分子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0845@hnuahe.edu.cn。
北林、龙子湖校区:生工楼A417校团委办公室
英才校区:综合服务大厅校团委值班工位
附件:
1.2023年入团积极分子推荐人选汇总表
2.2023年入团积极分子先进性评价表
3.思政课主干课程目录
4.2023年上半年团员发展名额分配表
校团委
2023年4月18日
通知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