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会组织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学生会综合实力的提升和工作的全面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全体学生,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学生会换届方案如下:
一、选聘原则
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任用,以德为先。
二、岗位设置
1.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本次换届产生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5人,负责校学生会发展规划、制度建设、文化建设及队伍管理等工作,全面促进良好校风学风养成。
2.学生会部门负责人:校学生会设办公室、组宣部、学习部、自律部、文体部、生活权益部,各部门设部门负责人1-3名。
三、任职资格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政治觉悟较高。政治面貌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2.作风公道正派。综合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平,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符合大学生校园文明规范相关要求,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处分。
3.学习成绩优秀。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4.能力素质突出。热爱学生会工作,熟悉学生会组织的性质、定位、工作理念及工作流程,熟悉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表达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具有强烈的进取精神和奉献精神,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创新意识较强。具有较强的开拓精神、创新意识和开阔的学生工作视野,对我校学生会工作现状及发展有一定独到的认知,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学生会工作。
四、选拔程序
校学生会换届工作采用学生自愿报名、学院推荐、民主选拔的方式。具体程序为:
1.学生报名: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报名参选主席团候选人的,需有担任学院学生会部门负责人工作经历,报名参选校学生会部门负责人的,需有在学院学生会工作经历。
2.学院推荐:主席团候选人推荐人选由学院团委推荐,经学院党委同意,工作部门负责人推荐人选由学院团委推荐;填写并提交《学生会换届参选推荐表》。
3.资格审查:校团委组织对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演讲答辩环节的名单。
4.演讲答辩:参选候选人进行竞选演讲和现场答辩,内容应围绕个人综述、工作展望展开,时间不超过4分钟。
5.民主推荐:校团委会同学工部、学院团委、学生代表等组成民主评议小组进行评议,民主推荐拟任人选。
6.人选公示: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
7.学校审批:经公示无异议,提交学校党委审议,经学校党委批准,公布任职决定。
五、相关要求
1.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及工作部门负责人要有一定比例的院级学生会成员,各学院团委应广泛推荐符合遴选条件、品学兼优的学生参与校学生会换届工作。
2.持续推进学生会干部评议考核制度,工作考核结果将作为遴选工作的重要参考。
3.根据从严治团的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选聘环境,杜绝一切影响或干扰选聘的违规行为,违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提请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校团委
校学生会
2020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