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八条:“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为规范团员管理,贯彻落实团中央从严治团的相关要求,经上级团组织同意,我校将于2023年12月对“智慧团建”长期未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滞留团员进行集中清理。
请各学院团委通过多种渠道联系并告知未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的毕业生团员,于本月15日之前务必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逾期未办理者将按自行脱团处理,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工作流程:
1.请各学院团委根据实际情况统计往届滞留团员名单;
2.通过网站等方式公示往届滞留团员拟除名名单;
3.召开团委会审议通过往届滞留团员拟除名名单;
4.上报校团委相关材料:《团员组织处置审批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和《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团员组织处置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邮箱80845@hnuahe.edu.cn);
5.校团委上报团省委批准后除名。
共青团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月11日
团员组织处置审批表.doc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团员组织处置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