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学生会述职评议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2-12 点击数: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

为进一步深化学生会组织改革,加强对学生会及其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持续加大从严治会力度,聚焦主责主业,鼓励服务创新,涵养清风正气,不断提升我校学生会组织引领力、服务力、战斗力,打造“四强”学生会组织,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落实共青团和学联对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指导管理责任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学生会工作实际,现就开展2023年度学生会述职评议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述职评议对象

全校各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开展时间与方式

2023年12月29日前,校院团委通过现场与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述职评议内容

按照《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联学生会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围绕学生会组织本学期在着力提升同学满意度、大局贡献度、社会认可度等方面的主要做法、具体成效、存在问题和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进行述职,主要内容包括:

(一)组织述职

各院学生会主席(主席团成员、当值主席或执行主席)代表本级学生会组织向校团委、校学生会进行述职,重点突出以下内容:

1.践行服务宗旨,提高同学满意度。包括服务同学思想成长、组织实践活动、解决同学急难愁盼问题、维护同学权益等的工作开展情况。

2.勇担时代责任,提升大局贡献度。包括在创新创业、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联系学生社团、发现和化解校园矛盾等的工作开展情况。

3.持续深化改革,提升社会认可度。包括规范组织建设、健全同学参与机制、完善组织协同机制等的工作开展情况。

(二)个人述职

各院学生会主席团和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等工作人员向学院团委进行个人述职,重点突出以下内容:

1.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能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向广大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

2.道德品行。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具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工作责任心,能够带头倡导良好的社会风尚,积极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3.学习情况。学有余力、学业优良,能够自觉把学习放在首位,带头勤奋学习、学好专业知识,培养科学精神,上一学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一年级新生除外),无课业不合格情况。

4.工作成效。在党组织的全面领导和团组织的具体指导下,努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能够在思想引领、作风建设、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方面服务同学,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按时、准确地完成本职工作。

5.纪律作风。严格遵守校规校纪与《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在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践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作风务实,坚决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等问题。

四、述职评议程序

(一)组织述职。各级学生会主席(主席团成员、当值主席或执行主席)代表本单位学生会进行现场述职;校学生会面向院学生会所联系青年开展满意度测评。现场述职占比50%,民主测评结果占比50%,根据述职评议结果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获“优秀”等次的院学生会可参评年度“优秀学生会组织”。

(二)个人述职。校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向所在单位团委述职。述职评议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30%,70分以下为不合格。获“优秀”等次的学生会工作人员可参评年度“优秀学生会干部”并优先推荐团内评优评先。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级团委要认真组织,参照《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考核指标》(附件1),结合实际开展述职评议工作。

(二)各级团委要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评价结果要作为学生会工作人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综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无法正常完成学业、工作考评不合格、违纪违法以及其它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予以劝退、免职。

(三)各级团委、学生会应按时完成述职评议工作,并于2023年12月25日之前将述职评议图文稿件、《xx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提交至校团委备案(邮箱80845@hnuahe.edu.cn )

附件:

1.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考核指标

2.xx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考核结果汇总表




                            共青团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委员会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生会

                                     2023年12月12日

共青团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