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厚植家国情怀、勇担时代使命,更好地组织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总结学生在寒假期间的社会实践成果,经研究,决定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2022-2023学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实践报告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立
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先进集体
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
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实践报告
二、评选安排
(一)推荐名额
1.“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先进集体”由各学院(书院)总结寒假社会实践成果,校团委根据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比。
2.“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由各学院(书院)予以审核并推荐(名额为各学院(书院)参与社会实践人数的3-5%)至校团委,校团委根据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比。
3.“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实践报告”每个学院(书院)8篇。
(二)材料提交
1.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先进集体:
各学院(书院)寒假社会实践工作总结,字数控制在2500字以内,内容可包括主要做法、宣传方式、重要成果。要求重点突出、事迹真实、图文并茂。
2.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
(1)寒假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登记表(附件1)、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2)
(2)寒假社会实践事迹材料(300字)
(3)其他材料:可以证明活动成果的媒体报道或获得荣誉等其他材料。
3.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实践报告
(1)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3)
(2)社会实践优秀实践报告(附件4)
【注:发送的材料请用压缩包的形式,以学院(书院)为单位命名为XXX学院(书院)寒假社会实践申报材料,不接受个人单发邮件。】
三、日程安排
(一)择优推选(3月27日前)
各学院(书院)团委根据分配名额,对照评选标准进行择优推荐,并于3月20日报送推荐名单。
1.纸质版材料:3月27日11:00-12:00报送至相关地点(北林校区报送至B416,英才校区报送至体育馆206,龙子湖校区报送至随园餐厅四楼416)。
2.电子版材料:3月27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81089@hnuahe.edu.cn
(二)校级评选(4月中旬)
校团委审核推荐材料,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校级评审。
(三)总结表彰
校团委对寒假社会实践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公开表彰,对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实践报告进行宣传展示。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各学院(书院)要及时对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总结,认真组织好各项推选工作。
2.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将社会实践中涌现的优秀典型挖掘出来,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报告会、经验交流会等活动,将寒假社会实践的活动成果、活动经验及时予以推广、扩大活动覆盖面、提升活动实效性,真正达到“实践育人的效果”。
附件:
1、寒假社会实践登记表
2、寒假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
3、寒假社会实践优秀报告推荐汇总表
4、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实践报告
共青团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委员会
2022-2023学年寒假社会实践总结评选附件.docx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