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指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团,优化团员队伍规模,提高发展团员质量,现就做好2023年下半年团员发展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入团标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团员标准要求上严起来,从把好入团质量关入手”的重要要求,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探索依托“智慧团建”、“第二课堂成绩单”、“志愿汇”构建入团积极分子综合评价体系,防止“唯成绩”、“唯票数”。
2.做实培养教育。各学院团委要规范组织入团前集中团课学习,注重运用青言青语宣传党的创新理论,深入开展党的历史教育,开展团的基本知识教育,提高青年对党、团的认识,激发政治进步热情。
3.注重日常考察。落实培养联系人谈心谈话等制度,防止重选拔、轻培养,提高考察的全面性、科学性。确定发展对象应当重点了解入团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防止入团功利化倾向。建立入团积极分子队伍动态管理机制。
4.严格入团程序。落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规范发展流程,严格发展程序和纪律,实现各个环节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建立健全发展对象公示、发展团员工作监督和核查机制,对违规发展情形严肃执纪问责。
二、发展条件
1.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我校在籍学生;
2.思想积极上进,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
4.遵守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情况。
三、发展流程
(一)确定入团积极分子
1.团支部委员会确定入团积极分子推荐人选并上报学院团委;
2.学院团委考察确认入团积极分子,根据团员发展名额按照1:2的比例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并组织填写《入团积极分子考察表》。
(二)入团积极分子培养
1.各学院团校开展入团积极分子培训(不少于8学时团课学习);
2.各级团组织引导入团积极分子积极参加团的有关活动;
3.团校培训结束后,学院团委组织开展入团积极分子培养情况考察。
(三)确定团员发展对象
1.各学院团委组织开展入团积极分子开展先进性评价,团支部负责填写《入团积极分子先进性评价表》;
2.各学院团委组织开展综合考察,重点考察入团积极分子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入团动机、工作和日常表现等;
3.学院团委研究确定入团发展对象人选,经公示后报校团委。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团委要认真学习共青团中央最新修订的《关于新时代新征程加强和改进团员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有关文件,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团员队伍建设的重要要求,确保团员发展工作规范开展。
2.规范团员发展资格审查工作。做好新发展团员资格预审工作,填写《团员发展预审汇总表》(附件1)报送校团委,资格审查、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入团志愿书。
3.强化入团积极分子培养工作。各学院团委应参照“入团积极分子培养方案”内容,创新开展入团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工作,确保培养质量。
4.按期完成新团员信息录入工作。2023年12月前新发展团员编号使用率、团员电子档案录入完整率达100%。下半年团员发展可分为两个批次,首批应于10月10日前确定发展对象并上报,第二批应于12月10日前上报,并于月底前录入完毕。
附件:
1.团员发展对象预审汇总表
2.入团积极分子先进性评价表
3.入团积极分子培养方案
4.关于新时代新征程加强和改进团员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
5.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
共青团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委员会
2023年9月8日
附件1:团员发展对象预审汇总表.xlsx
附件3:入团积极分子培养方案.docx
附件2:入团积极分子先进性评价表.docx
附件4: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新时代新征程加强和改进团员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pdf 附件5: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