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河南省委联合下发《关于表彰2016年度“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员”、“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和河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决定》(豫人社〔2017〕32号),我校团委被共青团河南省委授予“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会计学院15财务管理2班荣获“河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金融学院冯召钦、食品工程学院杨彦旎同学获“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此次评选活动,我校根据团省委《关于申报2016年度“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员”、“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和“河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通知》要求,通过个人申报、组织推荐、民主评议、学校研究等程序,并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河南省委审定,是我省共青团工作系统最高荣誉,旨在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集中展示全省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青年的良好精神风貌,进一步引导激励全省广大基层组织和先进个人为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贡献更大力量,以良好风貌和积极作用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