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团指导单位、各学院(书院)团委、各学生社团:
为了进一步发挥学生社团在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中的作用,加强对青年学生的思想引领,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总结经验、树立典型,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生社团先进集体及个人的评比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原则
本着“实事求是、公正客观”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切实评选出在2021-2022学年社团工作中积极进取、表现突出,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二、 表彰类型及名额设置
1.十佳学生社团:10个;
2.优秀社团指导教师:10名;
3.优秀社团干部:每个社团(分校区)各1名;
4.社团活动先进个人:每个社团推荐总人数的3%。
三、评选条件及程序
(一)十佳学生社团评选条件
1.经校团委、校大学生社团发展服务中心审批正式注册的学生社团,成立满一年;
2.遵守《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社员无违规违纪现象发生,评星定级中被评为三星级以上社团;
3.组织机构健全,换届及时规范,工作机制完善,有明确的社团章程并能够按照章程独立开展各项工作;
4.社团日常工作有序开展,举办面向全校的特色品牌活动,注重活动内容和形式的创新,宣传推广有力,活动质量高,学生参与面广,成效显著,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5.业务指导部门或指导教师积极参与社团活动,注重活动的全过程管理,并深受社团会员欢迎,活动有策划、记录、总结;
6.有较强的组织意识和全局观,能积极配合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参加大学生社团发展服务中心的相关会议,及时上交社团相关材料;
7.加强骨干队伍建设,社团骨干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群众基础,富有创新精神和合作意识;真诚服务社团成员,关心社团成员成长;
8.社团建设成绩突出,在校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在学校育人、校园文化建设或服务社会等方面贡献突出;
(二)十佳学生社团评选程序
1.社团申报
凡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社团可自荐申报,申报时应填写《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十佳学生社团申报表》(见附件1),并按照评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指导单位推荐
社团指导单位根据申报社团的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等进行初审,各指导单位按照不高于学院社团总数10%的比例,择优向大学生社团发展服务中心推荐。
3.学校综合评价
根据校级、院级先进社团推荐情况,依据我校《学生社团学年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4),结合大学生社团发展服务中心对各社团日常考核情况(包含社团活动效果及影响力、会员评价等),综合指导单位推荐意见,校团委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和认定,最终评选出10%的先进学生社团予以表彰,评优结果计入各学院团委的年度工作考核。
(三)优秀社团指导教师评选条件
1.所指导的社团需成立一年以上,且指导同一社团时间不少于一年,会员人数不少于30人;
2.工作积极性高,责任感强,认真履行指导教师各项职责,注重社团日常指导,关心社团发展,经常性地参与指导学生社团活动,措施得力,学生认可度高;
3.定期召开社团会员大会,指导社团制定工作计划、规章制度,监督社团会费的收取及使用,维护社团正当权益,引导社团规范发展;
4.定期对指导社团开展业务培训活动,了解掌握社团成员的思想动态及素质培养情况,加强与大学生社团发展服务中心和校团委的联系,帮助并指导学生解决在社团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5.指导学生社团开展具有本社团特色的活动,指导社团参加校内外竞赛及社团文化节活动,在活动期间能够积极参与;
6.所指导的社团有突出的业绩,在学校影响力大,获得过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成果的优先考虑。
(四)优秀社团指导教师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
社团指导教师可自荐申报,也可由所指导的学生社团提名推荐,申报时应填写《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生社团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见附件2),并按照评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单位推荐
各单位根据社团指导教师在指导社团的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等方面对申报的教师进行初审,各指导单位按照不高于所属社团总数10%的比例,择优向校团委推荐。
3.学校认定
校团委组织专家综合推荐意见,进行评选和认定,最终评选出10%的优秀指导教师予以表彰。
(五)优秀社团干部评选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团结和带领社团会员开展各类活动,成绩突出;
2.努力学习,具有良好的专业水平知识,成绩良好,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未受过纪律处分;
3.积极配合大学生社团发展服务中心工作,按时参加会长会议;
4.严格社团管理,社团运转良好,无不良投诉;
5.积极组织、参与社团活动,扎实认真,具有创新精神,成绩突出,能够在社团日常工作和社团长足发展中起到骨干和模范带头作用,扩大社团的影响力。
(六)优秀社团干部评选程序
由各学生社团召开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填写《河南牧业经济学院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社团活动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见附件3),由大学生社团发展服务中心召开全校社团负责人会议,集体考评后上报校团委审批。
(七)社团活动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学校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会员,所在社团工作学年综合评价三星级以上;
2.学生个人学年综合测评60分以上,学年成绩在班级内占前百分之三十;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热爱社团工作,所在社团运行良好;
4.在社团工作积极努力,有突出成绩,为学校社团工作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八)社团活动先进个人评选程序
由各学生社团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填写《河南牧业经济学院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社团活动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见附件3),并报大学生社团发展服务中心考核,校团委批准。各学生社团评选1-2名活动先进个人。
四、工作安排
1.4月25日-4月29日 启动社团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并征集材料。
2.4月29日-5月2日 材料初选、复选。
3.5月2日-5月4日 结果公示。
各表彰类型申报表详见附件,优秀社团干部与学生社团活动先进个人不得重复申报。以社团为单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至邮箱mjstzx@163.com, 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各校区大学生社团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截止时间为4月29日下午5:00。
负责人:李勤,联系电话:86172556。
共青团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委员会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