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河南牧业经济学院社团工作群管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10-08 点击数:

各社团指导单位、各学生社团:

根据我校社团管理规定,新学期社团普查和招新工作要求,为充分发挥微信(QQ)等在社团工作部署、沟通联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确保社团工作群内容规范、运行高效、信息畅通,现就进一步加强社团工作微信(QQ)群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各社团指导单位、各学生社团建立的各级各类工作群,含长期使用和临时建立、适时解散的专项工作群。

二、完善运行管理

1.审批建群。各学生社团根据工作需要向指导老师和指导单位提出申请、写明用途、准入范围、建立时间及责任人,报社团指导单位审批后方可建立,同时,指导老师必须作为群管理员之一。

2.规范名称。社团工作群名称统一规范,包含学校及社团全称或简称,不相关工作群不得出现学校及社团名称。

3.建档备查。凡因工作需要(含涉及阶段性重要工作)建立的微信(QQ)工作群,必须由大学生社团发展服务中心上报校团委社团部进行备案。

4.动态清理。各社团指导单位、各学生社团应定期对已建立的微信(QQ)工作群进行规范清理,每学年社团招新换届完成后对原有微信(QQ)工作群及时予以解散,重新申请报备新加入会员的社团微信(QQ)工作群,严格控制群数量。

5.人员准入。严格实行实名制和请出制,入群人员必须实名公开身份信息(单位+姓名),入群人员一律由工作群管理员根据工作需要确认后方可入群。除工作群管理员外,其他群成员一律不得擅自邀请人员入群。因工作内容变化或岗位变动,不属于该工作群的群成员应及时主动退出或移请出群。

6.专人负责。按照谁创办、谁负责的原则,各社团指导老师、工作群创建者为直接责任人。群中发布内容根据其性质,由直接责任人承担内容发布的审核把关责任。直接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对工作群的管理,及时收集反馈舆情。

三、规范信息发布

1.严守纪律。社团工作群仅发布社团相关的日常管理的通知及信息,不得发布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相抵触的言论;群内交流不掺负面情绪,坚持正面交流、文明用语;不允许发布未经公开报道、未经证实的小道消息;坚持不谈论敏感话题,严禁传播低俗话题,严禁发布骚扰、广告信息。

2.工作导向。所有微信(QQ)工作群均应坚持工作导向,严禁发布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微信(QQ)工作群只限于本人使用,严禁家人、朋友以及他人使用。

3.高效务实。重要的工作信息应以纸质或网站通知形式公布,不可仅通过工作群消息发布。禁止同一信息反复发布、多头发布,群成员不发纯点赞或表情,避免重要信息被淹没。

4.禁止涉密。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严禁在群内谈论涉密和敏感话题,不得将自己的QQ或微信号借与他人使用,若出现密码遗失、被盗等情况,应及时告知工作群管理人员。

四、强化监督检查

各社团指导单位、各社团指导老师须加强监管力度,落实微信(QQ)等工作群的监管职责。对管理不严、造成恶劣影响的工作群,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落实工作要求

各社团指导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在10月10日前完成对本单位微信(QQ)等工作群的申请、自查、备案工作,并于10月12日前填报《河南牧业经济学院社团工作微信(QQ)群备案登记表》(附件),经指导单位负责人同意、签字、单位盖章后,将纸质登记表送至龙子湖校区生工楼A417办公室,电子登记表发送至校团委大学生社团发展服务中心邮箱:mjstzx@163.com

附件:河南牧业经济学院社团工作微信(QQ)群备案登记表

共青团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委员会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社团工作微信(QQ)群备案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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