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5-17 点击数:


各学院(书院)团委:

为持续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着力扩大基层团的有效覆盖,有效解决学校学生团员毕业后“失联”的问题,根据上级部门相关工作部署,“智慧团建”系统2023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已正常推进。为顺利开展我校2023届毕业生组织关系“线下+线上”同步转接工作,现将2023届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接对象

毕业当月按身份证日期计算年龄未满28周岁的共青团员(包括同时是党员的毕业生)。

二、线下团关系转出

(一)团籍注册情况完整。如果学生团员证在校期间注册不完整的,须在各学院补充注册。

(二)团组织关系转出。团员证上书写格式为:2023年7月1日,因毕业(或升学),组织关系转出,团费交至2023年6月。由各学院团委负责加盖学院(书院)团委公章。各学院(书院)可为需要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毕业生团员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介绍信时,团员本人须提供团员证原件与“智慧团建”系统转接界面截图。各单位须严格按照《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样式及填写注意事项》(附件1)填写并留档。团员档案存放于毕业生学籍档案,随学籍档案一并转递。

三、“智慧团建”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一)做好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去向统计

毕业生团员务必提前与所签约单位或考取研究生高校联系,未落实去向的毕业团员与户籍(居住)地的乡镇或街道/社区/村一级团组织联系,确定接收组织关系的团组织全称(具体到支部名称),明确接收单位是否要求开具纸质介绍信。

各学院(书院)团委须认真核对团员档案、团员名单,及时了解每一位毕业生团员去向,严格按照《“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操作说明》(附件2)、《“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附件3),督促并确保6月30号前完成非升学(流向社会)团员在“智慧团建”系统上的转出工作。

(二)智慧团建团组织关系转接流程

1.标记毕业班团支部毕业时间。学院(书院)“智慧团建”管理账户确认并标记团支部团员毕业时间。

2.标记延迟毕业团员。学院(书院)“智慧团建”管理账户确认毕业学生团员身份和毕业时间。如果有延迟毕业团员的情况,需要单独进行标记。

3.团员个人发起转出申请。毕业生团员根据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明确个人团组织关系去向,登陆个人智慧团建账户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

4.转出组织和转入组织审批。毕业生团员原团支部或学院(书院)团委管理员审批同意转出后,传递到转入组织进行审批。转入团组织审批同意后,将毕业学生团员分配到某个团支部中(若转入团组织为团支部,无需再进行分配),完成转接。

(三)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

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可通过团员个人申请的方式,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将本人团组织关系转入学习、工作单位或户籍(居住)地的团组织,各级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上收到转接申请后,应根据毕业学生团员的实际去向,按照转接规范及时进行审核。

1.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团员个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所在地青年之家已建立团组织的,也可转至青年之家团组织(下同)。如因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空缺等情况,乡镇街道团组织确有困难接收的,应由县级团组织建立“流动团员团支部”承担接收责任(下同),县级团组织应当在一年内将这部分团员的团组织关系转出。

2.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团员个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新入学团组织(可转入升学所在学校团委或升学所在学校具体某个学院团委),或者在录取通知书收到之前,其团组织关系可暂时保留在学校团组织。

3.参军入伍的学生团员:由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省级团委审核通过后,该学生团员将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进行集中管理。同时,毕业学生团员须按相关要求办理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转往涉密单位工作的情况参照此流程办理。

4.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团员本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本人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的乡镇街道“流动团员团支部”。

5.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学生团员:参考《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党组织关系管理的有关规定(组通字〔2015〕33号),将团组织关系保留在我校。毕业学生团员离校出国(境)前,需提交保留团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在境外学习研究的地点、时间期限、国内常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由学校团委审批后,统一登记造册备案,并编入“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

6.毕业后因公出国(境)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因公出国的毕业生团员,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至派出单位的团组织。因私出国(境)的毕业学生团员(求学除外),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7.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由所属学院团委创建延迟毕业团组织进行集中管理。

8.转至乡镇街道团组织的团员:因就业单位无团组织、未就业等原因转至乡镇街道的毕业学生团员,一旦就业情况发生变化或就业单位成立了团组织,要及时主动做好团组织关系的二次转接工作。

四、转接工作进度

(一)6月10日前,完成全校毕业生团支部毕业时间标记工作。

(二)5月17日起,持续推进全校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学校团委将定期公布各学院转出情况。6月20日前除不能按时毕业的学生,流入社会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转出发起率100%。

(三)5月17日起,各级团组织按时开展毕业学生团组织关系转出审批,毕业班团组织中的团员已全部完成转出的,学院团委应及时在系统中将该团组织删除。

(四)6月20日前,按照学校毕业生资格审查结果,完成延迟毕业生团员标记工作。

(五)6月30日前,确保流入社会的毕业学生团员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六)9月起,推进2023年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七)9月30日前,各地方团组织基本完成团组织关系接收工作。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录取学校团组织应100%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建立相应团组织,并发起新入学的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申请。

(八)10月30日前,要基本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熟练掌握业务。各级团组织请仔细学习《“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操作说明》、《“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熟练掌握“智慧团建”系统相关操作规范。在做好线上“智慧团建”系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同时,同步开展线下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为有需要的毕业生团员开具团组织关系介绍信,为所有毕业生团员整理团员档案材料并放入个人人事档案。紧紧围绕“学社衔接”各项考核指标开展工作。单位团组织转接率(单位团组织转接率=转往就业单位团组织的团员数/除升学以外的毕业学生团员总数)作为考核指标,已列入团省委“学社衔接”工作考核的专项指标。

(二)要明确责任。各学院(书院)团委是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应统筹推进好本单位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要明确具体职责、任务分工,协同联动、共同推进;要督促各团支部发挥好作用,切实掌握毕业学生团员去向,加强联系沟通,及时完成转出操作,主动做好转接的各项工作,如遇多次转入未通过、不合理退回等情况,要积极做好对接联系等各项工作。

(三)对标抓好落实。各级团组织关系转接操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生离校前确保非升学的毕业生团员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年度“升学衔接率”“学社衔接率”将纳入共青团工作年度考核。请于6月25日前将《2023届毕业生特殊情况汇总表》发送至校团委邮箱:80845@hnuahe.edu.cn

共青团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委员会

2023年5月17日   

附件1: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样式及填写注意事项.docx 

附件2:“智慧团建”系统 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操作说明.pdf 

附件3:“智慧团建”系统 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pdf 

附件4:2023届毕业生特殊情况汇总表.xlsx

共青团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