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牧业经济学院(龙子湖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报告厅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17-10-09 点击数:

大学生活动中心报告厅(以下简称报告厅)是学校创建校园文化、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也是学校进行学术研讨与交流的重要场所,由校团委负责日常管理。为切实加强对报告厅的使用管理,更好地为学校的各类会议会务、师生各类文化活动提供服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依照审批程序办理使用手续。使用部门要至少提前两天填写《大学生活动中心报告厅场地设备借用申请表》(附件),办理使用手续。申请表填写后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交至校团委办公室审核,确定无时间冲突时,方可在申请时间使用。

二、使用部门严格遵守学校有关管理规定,服从管理,维护设施设备的完整性,安全用电,严禁私搭乱接,使用违规大功率电器。确需使用外接电源或搭建舞台,使用部门说明情况,由校团委同意后方可施工。

三、各部门在使用报告厅期间,必须做好防火工作,不得使用明火、冷焰火等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物品,不得携带使用违章电器。要保持室内通风,在电源、电线接口等处严禁吸烟、点火等。

四、各部门在使用报告厅期间,必须贯彻执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使用结束后,使用单位应将室内打扫干净并恢复原状,将门窗、灯关好。

联系电话:86176187   黄老师

办公地址:龙子湖生工楼A416室

共青团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委员会